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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季 河北警方提醒考生和家长防范高考诈骗

2012-5-23 21:09:42中职教育网

 随着高考的日益临近,各种利用高考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将进入高发期,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一些考生和家长急于求成的心态发布虚假信息诈骗钱财,且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犯罪分子花样不断翻新。河北省公安厅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高考诈骗活动发生。

  业内人士分析,此案诈骗有三个阶段:考前阶段。犯罪嫌疑人以提供试题及答案、传递答案或者“帮助免试入校”等方式实施诈骗;录取阶段。在录取前夕和录取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自称有熟人关系,花钱能上好大学、好专业,分数不够也能上大学等,从而实施诈骗;有的还编造或伪造大学录取通知书,让当事人事先将学杂费打入其账户实施诈骗;落榜阶段。在录取结束后,犯罪嫌疑人会假称考生落榜后失落情绪,利用考生家人的恐慌心理进而实施封建迷信类诈骗。

  侵害目标群体:以高考成绩不理想或填报志愿不理想的考生为主,抓住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进行诈骗作案,极易给考生家庭造成经济和心理上双重打击,社会危害性大。有四类考生家长易被骗:即希望孩子读名校的,孩子成绩与志愿学校录取分有差距的,接受不了孩子落榜的,对录取制度不信任的家长。

  常见的12类诈骗方式

  1、利用网络诈骗。通过手机短消息或网络,向考生或家长发送“出售高考试题”、“花钱可以上重点大学”的虚假信息,或在互联网上设立虚假招生网站,声称可以代办入学,让考生取得正规学籍、文凭。

  2、冒充高校招办人员。不法分子自称高校招生人员,携带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诱骗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在取得家长的信任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暗示考生及家长慷慨出手。

  3、混淆文凭教育形式。不法分子有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考生。考生入学后才知道并不是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或网络学院。

  4、谎称与学校领导或招生人员有“特殊”关系进行诈骗。不法分子自称是高校或省招生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朋友,称有办法让“二本”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重点院校,让专科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本科院校,或从普通专业调到热门专业等,实施诈骗。

  5、谎称“内部指标”诱骗。不法分子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冒高校招生人员,谎称手中掌握高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定向招生计划等,让家长先付定金,然后迅速撤离。

  6、以“自主招生”诈骗。不法分子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误导学生家长,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花数万元即可录取。

  7、以定向招生、委培之名诈骗。不法分子向考生家长许诺能降分录取,骗取定向委培费。

  8、利用前些年少数独立学院违规招生行骗。前些年少数高校独立学院游离于招生体制之外,未经批准超计划招生,受到了查处。一些不法分子借机四处行骗,向家长收取高额好处费、信息费。

  9、以军校地方招生名义诈骗。不法分子编造有军队院校地方招生指标,甚至伪造印章和部队证件,骗取考生家长钱财。

  10、以租高校招生点、办事处名义诈骗。不法分子有目的地在市区租房,设高校临时招生点、办事处,打着高校的旗号进行招生诈骗。考生报考此类高校,交纳了部分现金后,不法分子便携款逃跑。

  11、打着本科“补录”旗号行骗。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其家长不熟悉招生程序的弱点,打着本科补录旗号行骗(教育部规定,常规录取结束后,高校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补录)。

  12、利用录取信息进行诈骗。高校招生期间,不法分子针对家长和考生急于了解信息的心理,通过查询功能了解录取情况,借机向家长索取钱财。(记者董世杰 郝子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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