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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同仁医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制度

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工作,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促进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对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作如下规定:
一、听课类型
1、检查性听课:配合各类教学检查安排的听课。
2、评估性听课;根据课程质量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等要求安排的听课。
3、随机性听课:为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情况,随机进行的听课。
二、听课人员及时间要求
1、教学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学时,其他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
2、教务处处长、副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学时,教务处的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
3、教学督导人员每人每周听课4学时。
4、教研室主任应及时了解本教研室所有开课教师任课情况,每学期听本教研室每位开课教师的课至少2次;教师每学期听本教研室教师的课不得少于4人次。
三、听课对象
1、听课的对象为全校教师(包括外聘教师),重点是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
2、校级领导干部听课的对象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自行选定。
3、教务处人员听课对象,由教务处安排。
4、教研室主任的听课对象为本教研室所有开课教师,具体听课时间及课程自行安排。
四、听课要求
1、听课应包括理论课和实践性教学课。
2、每位听课人员每学期听课应达到本规定要求的最少学时,每次听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时。
3、听课之前不预先通知授课教师和班级辅导员,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
4、听课人员除按教学评价要求和教学工作重点进行评价之外,应重点了解和掌握以下几方面情况:
⑴教师授课与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
⑵学生对该教师教学的反映情况
⑶学生对该课程和教学计划的意见
⑷教师、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⑸教师、学生对教辅部门、技术支持、教学后勤服务工作等的意见和要求
5、听课人员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听课检查内容,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单》,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记录每个教师的授课情况。《听课记录单》应妥善保管、备查。
6、听课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教学问题,听课人不仅应作实录,同时提倡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或向有关部门反馈,或向学生指正不良现象,以起到督学的作用。如有重要、紧急问题应直接向教务处或学校相关领导反映。
五、听课工作管理
1、教务处在每学期初向教学管理人员发放《听课记录单》。
2、各部门于每学期期末收齐本部门《听课记录单》,对听课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在部门期末总结会上通报情况。各部门的总结报交教务处一份,由教务处汇总并上报学校领导。
3、教务处负责抽查听课任务完成情况并记录,定期在教学联席会上通报。听课人员对本规定履行的情况将与其当年年终考核挂钩。
4、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需经常听课,及时了解教学情况和学生听课情况,对听课中反映的问题须认真进行总结,对教学优秀者要提出表扬和鼓励;对查到的不足,应及时与任课教师反馈意见,并要认真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对拒不改正者,部门写明情况,交上一级领导督促整改,并会同教务处、督导室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5、教务处会同督导室适时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教学质量研讨,并及时反馈给各教学部门,以提高教学质量。

河北同仁医学院招生热线:0311-89872065、15176108538、15350572832微信同号 刘老师、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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